28365356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来源: [宁德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5-2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宁司〔2018〕48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下发的闽司〔2018〕111号文件的要求,为有效发挥优秀案例的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进一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他法律援助组织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于2017年度-2018年度期间办结的特殊群体(包括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六类)法律援助案件。
二、评选条件
(一)案件类型不限,案情复杂、涉及环节较多,受援人对案件办理结果满意,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案件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态度认真,尽职尽责,且论证有力、法律适用正确;
(三)办理程序规范、卷宗材料完整并归档及时;
(四)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五)报送的案例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内容翔实、语音生动流畅,案例点评重点突出,文字简洁明了。
三、评选程序
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单位、个人推荐,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初审,报市中心审定后推荐参选全省2018年度十佳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
四、评选要求
(一)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各中心至少报送1个案件参选,字数不少于2500字。
(二)结构要求:参选案例由题目、案例基本信息、案例正文三部分组成。其中案例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类型、办理方式、指派单位、承办单位、承办人等;案例正文包含案情简介、承办过程、承办结果、案件点评等。
1.题目范例:“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对韩某故意伤害提供法律援助案”。
2.案件类型为民事、刑事、行政。
3.办理方式分为仲裁、调解、诉讼等。
4.案情简介、承办过程及结果应从第三人视角书写,坚持客观描述,减少渲染性语言;规范引用法条;文中人名用“姓+某”代替。
5.案件点评要注重专业性,应结合案情,依据法律法规,注重法理分析,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证据运用等展开,描述法律援助意义和价值的文字不宜着墨过多。字数应在300字左右,案情特别复杂的不超过500字。
(三)文件格式要求:文章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加黑;文章内容用三号字,其中一标题用黑体,二标题用楷体加粗,三标题用仿宋加黑,其余内容用仿宋体。
(四)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准备,积极组织案件承办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撰写典型案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
五、表彰和宣传
评选结果揭晓后,省厅将对入选的十佳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员进行公布、表彰,并与主流媒体合作,组织宣传报道。市中心也将联系市级媒体,对参选和入围的案件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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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