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精神,宁德市各公证处先后完成了执业区域变更核准。为防止公证执业区域变化后引起不正当竞争,在前期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宁德市公证协会日前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公证执业行为的八点意见》,对公证执业区域变化后公证事项受理、办理、收费、办证点设立、公证审查核实和风险防控、政府购买公证服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该《意见》出台后将更好地发挥公证资源效益,促进扶强补弱,推动宁德公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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